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学校现有专业需要的,学术基础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强发展潜质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药学一级学科、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养殖专业方向)、生物学一级学科(水生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冶金工程一级学科、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建筑学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方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数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设计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含相应专业的专业学位
福利待遇:
除享受国家和省、市的政策及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人才待遇外,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优秀青年博士在安家费、生活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专家综合评价的办法,从优确定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