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学院发展需求且业绩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名人员须于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通过我省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二、学科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773)、动力工程(085802)、核能工程(085803)、清洁能源技术(085807)、储能技术(085808)、工程热物理(080701)、热能工程(080702)、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电气工程(0808、085801)或以上相关研究方向的其他专业
三、其他条件
无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773)、动力工程(085802)、核能工程(085803)、清洁能源技术(085807)、储能技术(085808)、工程热物理(080701)、热能工程(080702)、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电气工程(0808、085801)或以上相关研究方向的其他专业
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2.博士未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前3年聘期,按副高职称聘用;
3.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等;
4.提供学院教师宿舍;
5.原则上服务期不少于8年;
6.引进属急需紧缺学科及学术水平造诣高的博士,可面谈确定其他相关待遇。
(二)高技能人才
1.符合学院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等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采用编制内引进;
2.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提供学院教师宿舍;
4.原则上服务期不少于8年;
5.属于紧缺拔尖的国家级技能人才,可面谈确定其他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