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当年海外优青的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回国(来华),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能拟层次申请。
研究方向: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
福利待遇:
1.工作待遇
聘任教授职称和岗位,自动获得相关学科硕导、博导资格,提供事业编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办理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等。
2.科研经费
在国家资助经费基础上,学校按照学科领域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
3.安家资助
在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资助基础上,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支持。
4.团队建设
学校协助人才组建创新团队,优先保障团队人才招聘计划。
5.工作生活条件
(1)提供充足的办公、科研条件,配备科研助手。
(2)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6.其他支持
(1)经相关认定程序,享受相应人才服务保障。
(2)依托学校申报的优青(海外)申请人,进入项目会评阶段但未入选者,若有意来校工作,学校提供事业编制,按特设岗位(特聘研究员岗位)聘任,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安家资助及科研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