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三)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五)岗位条件: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得国家A类资助的博士后人员。
研究方向: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福利待遇:
学校薪酬标准:25万/年
国家资助:进站博士后可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甘肃省资助:享受甘肃省相关博士后政策支持。
其他待遇:按规定享受学校住房政策;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学校提供每年10万元科研经费;流动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贡献提供业绩奖励。
享受各类经费总额:每年不低于90万元(含国家A类资助经费28万及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