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从业和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品行素养和学术创新能力,能胜任本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同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高校QS排名不低于800);
(五)能够承担全职工作,履行相关专业教学和相关学科科研职责;
(六)在相关领域获得突出的业绩,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创新发展潜力大,能协助团队取得重大成果,优秀博士应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2.近5年来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取得一系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专业要求
服装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
研究方向:
服装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
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待遇
(一)博士人才一经录用,首个聘期按副教授聘岗定薪。优秀工科博士年薪30万元至50万元,优秀人文社科博士年薪30万元至40万元,具体待遇根据个人资历、取得成果及承担任务由双方协商确定。聘任期间取得协议约定以外的成果的,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对学术造诣高、在相关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取得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能带领团队取得重大成果的应聘者,可以聘为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二)广州市无住房的,提供校内周转房,配有热水、空调、床、衣柜、校园网等生活设施;
(三)享受年度免费体检、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提供免费通勤车服务,两校区通勤车直达广州天河、海珠、越秀、白云、花都等区交通要道
(五)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符合相关政策的,可协助办理入户广州;
(六)学校有独立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申报评审副教授职称;
(七)符合学校政策和条件的,安置配偶到校工作;
(八)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所列A,B卡人员,学校协助申办,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激励政策
(一)为鼓励教职工开拓创新,学校对工作业绩表现突出者制定了多样化的激励政策;
(二)为了给教职员工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加大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学校对相应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具体如下:
对于不同级别的资助经费项目,学校将以到账资助经费为基数,按相应比例配套经费:国家级项目配套比例为150%,部级项目为100%,省级(含广州市、深圳市)项目为60%。
(三)学校实行特聘岗位制度,受聘相应级别特岗人才的,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