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
(二)海内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1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教姿教态。
(五)具有高校或相关行业工作背景者优先,具有海外留学或研究经历者优先。
(六)具有高校或相关行业工作背景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被解除公职或受过处分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明确禁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研究方向:
学前教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等专业。
福利待遇:
(一)学校根据博士的业绩情况准聘至学校教师或行政岗位,根据其业绩条件匹配相应的年薪,特别优秀的博士一人一议;
(二)根据业绩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
(三)符合保定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学校协助申报享受租房补助或购房补贴;
(四)享受学校人才公寓选房政策;
(五)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学校协助妥善安置;
(六)学校拥有高校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方便职称评定及晋升,享受相应薪资待遇。
(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博士人才开展科研项目,具体金额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规划确定。
(八)鼓励并支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学校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