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学术成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获得国内或国外博士学位,且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三年;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发展潜力。
(二)学术条件
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近三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SCI收录的科研论著(发明专利等同于1篇SCI论著);或1篇影响因子大于3.0(含3.0)的SCI收录科研论著;或2篇中华系列期刊科研论著;预警期刊除外;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二、专业要求
康复医学
三、进站研究方向
1、基于镜像神经元理论技术(镜像疗法、丰富环境、VR技术等)在脑损伤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2、基于体卫融合视角下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临床及基础研究;
3、中度到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呼吸康复规范化治疗
研究方向:
1、基于镜像神经元理论技术(镜像疗法、丰富环境、VR技术等)在脑损伤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2、基于体卫融合视角下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临床及基础研究;
3、中度到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呼吸康复规范化治疗
福利待遇:
我院为全职博士后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完善的科研支持:
1、年薪待遇:医院为全职博士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在站时间原则上为2年,在站期间年薪60万元人民币(税前,含五险一金),在站期间发放年薪的60%,剩余40%需根据出站考核结果发放。
2、科研专项经费:医院为全职博士后提供20万元的科研专项启动经费,开题答辩通过后拨付。
3、住房保障:在站期间医院为全职博士后人员安排人才公寓。
4、项目申报:医院鼓励博士后在站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项目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经费不计入总薪酬,按规定叠加发放。
5、科研奖励:在站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医院科研管理办法享受奖励,叠加发放。
6、对于德才兼备、业绩优异、成果突出的全职博士后,期满出站后,根据岗位需要及个人意愿,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
导师/团队简介:
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康复医学科主任。中国康复医学会医康融合专委会副主委、江苏省康复医学会工伤康复专委会主委、江苏省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医学副主委、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脊髓损伤康复专业委员会常委,扬州市康复医学会会长等。从事神经康复、骨科快速康复、重症心肺康复、肌骨疼痛等方面研究。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10余项,获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江苏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2项;扬州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4项,出版专著2部,专利2项,《伤残医学》编委,近5年发表核心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