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师德师风良好;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与奉献精神,治学严谨,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六)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人才类别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研究领域与我校现有团队高度适配,具备良好的团队融入与协作基础,理工科类专业一般35周岁以内,文科类专业一般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业绩条件
按A档、B档、C档引进,代表性业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兑现相应待遇。
四、招聘专业
0860生物与医药、1007药学、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951农业、0904植物保护、0901作物学
研究方向:
0860生物与医药、1007药学、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951农业、0904植物保护、0901作物学
福利待遇:
(一)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高层次人才(税前)
1、A档提供安家费8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配偶为硕士研究生的,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安家费减少5万元。入职5年内获批国家级项目或获国家级教科研成果奖励,配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2、B档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配偶为硕士研究生的,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安家费减少5万元。入职5年内获批国家级项目或获国家级教科研成果奖励,配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3、C档提供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高层次人才均享受:
1、住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校内集资房房源。入职后学校提供6个月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
2、特殊补贴:完成对应工作量,可享每年1.5万元至3.6万元博士特殊补贴。
(三)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博士,入职5年内完成副教授对应岗位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内聘副教授待遇。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四)高层次人才具有2年及以上行业、企业背景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安家费增加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