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恪守师德师风规范。
3.治学严谨,学风正派,专业功底扎实深厚,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对学科发展有前瞻性、战略性思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能够高质量讲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本科生课程。
5.廉洁自律,无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和教学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一般应有本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习经历,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含择业期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教授4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授47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42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认定的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见附件。
4.材料要求。个人应聘简历(本人签字)、近五年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检索报告原件,身份证、职称证、本硕博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其中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须提交原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教学实绩证明。上述材料试讲环节应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岗位条件
(一)引才条件
以学校公布要求为准。
(二)学科专业条件
1.学科目录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02机械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03光学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08电气工程、0711系统科学、0702物理学、0854电子信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0708地球物理学、0839网络空间安全、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方向条件
电子信息、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现代电子系统设计、集成电路设计与分析、数模混合信号SOC设计、精密仪器、无线通信、空天信息、光通信、光电子技术、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信息安全、物联网、传感技术等相关方向)
(三)学历学位条件
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02机械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03光学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08电气工程、0711系统科学、0702物理学、0854电子信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0708地球物理学、0839网络空间安全、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