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治面貌
不限
(四)专业要求
(A02)经济学
(A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A1202)工商管理
(A1203)农业经济管理
(五)年龄
40周岁(含)以下
(六)其他要求
业绩具体要求:近五年独撰或第一作者发表D类(含)以上论文1篇,如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须同时主持1项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教研项目。
其他条件: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2、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研究方向:
(A02)经济学
(A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A1202)工商管理
(A1203)农业经济管理
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