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
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素养,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二)业绩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动本学科方向发展的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原则上近5年首位取得的B2级及以上绩点不少于7000(自然科学类)或6000(哲学社会科学类),且单项不少于4000(自然科学类)或2000(哲学社会科学类)。
二、具体要求
要求近五年业绩绩点达到黄海学者第三层次及以上要求
专业要求: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
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
福利待遇:
学校待遇方面,薪酬为岗位工资+20万/年,购房补贴60-80万,生活补助按学校政策执行,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60万、哲学社会科学类10-20万,团队建设经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烟台市待遇方面,购房补贴20万(40周岁以下、首次来烟就业),生活补贴10.8万(40周岁以下、首次来烟就业),符合条件可享受留学费用补贴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