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教学督导工作。体检合格(需提供一年之内体检报告);
3.专业不限,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等同于副高的其他系列职称,具有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业务;
4.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可接受共青校区办公。
研究方向:
1.每周听课12-16节,听课日完成教学督导巡察一次,并每周写好相关听课总结;
2.常规性课堂教学督导及巡查、过程监控;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适度宽松的科研和工作环境。
(三)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