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养与品德: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职称与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
(五)工作经历:拥有累计5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与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二、核心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
(一)战略领导与执行力:具备出色的组织管理、决策判断和沟通协调能力,能有效推动学校决策落实。
(二)高职教育洞察力:深刻理解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规律、人才培养模式有独到见解和深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产业与教育融合趋势。
(三)改革与创新力:具有强烈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意识,能主导或推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创新、产教融合等项目,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团队协作与凝聚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和群众基础,能够激发团队潜能,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带领团队攻坚克难。
(五)奉献精神与担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愿意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投入精力、贡献智慧,作风务实,廉洁自律。
研究方向:
不限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