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为准或参考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中载明的专业名称;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名称。专业按照简章附件2发布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中明确的有关细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研究方向:
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完善录用手续,薪资待遇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