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心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在招聘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精神相关规定执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学科要求
内科学专业
三、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四、职称要求
主任医师职称
五、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
六、其他要求
具有三甲医院肾内科工作经历,近五年内主持过省级或以上科研项目。
研究方向:
内科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