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育学或相关专业背景优先);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特
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2.具有5年以上高校(民办院校优先)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教务处副处长或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经历。3.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规律。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能起草教学规章制度、申报材料等)。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教务管理系统(如青果等)。6.能将学校的决策快速转化为具体教学行动方案并落地。7.能适应民办高校快节奏、多任务的工作模式,妥善处理教学突发事件。8.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善于与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及师生沟通。9.具备团队领导力,能激发处室员工潜能,形成工作合力。10.有高职院校迎评促建或教学诊改工作经验者优先。11.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者优先。12.熟悉民办教育运作机制,有同类院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