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副高及以上职称(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2.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二级学院副院长(或系主任)及以上职务;
熟悉高职教育规律,有民办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3.业务能力:具备前瞻性的专业建设视野,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室建设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具有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或教学成果奖者优先。4.行业资源:与行业企业联系紧密,拥有丰富的企业人脉资源,能有效推动校企合作项目落地。5.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及创新意识,认同民办高校的管理文化,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研究方向:
专业建设、课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