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进入单位后,内科学、肿瘤学专业若已注册为非儿科学专业执业范围,在变更执业范围为儿科时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在高一层次机构接受儿科专业系统培训、专业进修2年并考核合格。
研究方向:
100202/105102儿科学、100210/105111外科学、105112儿外科学、105101/100201内科学、105121/100214肿瘤学(内科方向)、100217/105118麻醉学、100213/105117耳鼻咽喉科学、100212/105116眼科学、100302/1052口腔医学、100206/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18/105107急诊医学、105108重症医学、100205/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57中医、1059针灸、105706/100511中医五官科学、100215/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100208/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5119临床病理、1008/1056中药学、1055/1007药学、1054护理、1011护理学、1001Z/105126医学遗传学、0775/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2Z6人类重大疾病生物治疗、100102免疫学
福利待遇:
1.一次性提供税前安家费人民币30万元-200万元。
2.学科建设经费:给予支持20-100万元。
具体按照各级各类人才及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
3.支持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获批后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人才奖励和项目配套经费。
4.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医院参照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