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相关学科);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以上申报条件参照2025年项目指南,2026年正式申报条件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26年项目指南为准。
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1.高起点岗位发展
入选者受聘为新体制预聘长聘等教研系列岗位。
2.高标准薪酬待遇
除享受国家项目资助外,医院依据人才水平,提供优厚年薪,同时享受科研绩效及成果奖励。
3.高规格学术支持
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提供充裕的办公及实验室空间;
保证研究生招生名额及博士后招聘指标,可独立组建包括博士生、博士后和专职研究人员的学术团队。
4.高质量生活保障
提供青年人才公寓、特别住房补贴等良好的生活支持条件;
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享受北京市优质教育资源;
5.全方位人才保障
我院学科人才办公室聚焦人才需求,专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高品质人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