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5.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6.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红柳青年人才”引进岗位列表具体要求。国(境)外相近专业、国内高校自设专业毕业博士,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一)人才条件
依据《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学术能力和科研业绩达到超一层次的优秀博士。
(二)招聘专业
土木工程(081400、0859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三)学历层次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081400、0859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福利待遇:
一、引才待遇
青年创新人才,科研启动费按层次提供相应额度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方面,省安家补贴(免税)可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申领甘肃省配套安家补贴,学校安家费及住房情况(税前)为正式入职后发放相应额度安家费,分3年发放;薪资方面享受校内副高级二级岗位相应待遇;职称方面可直接聘为副教授(学校聘任);红柳人才支持项目方面可直接入选“红柳优青”支持计划。
注: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工程实践背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急需,符合招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二、引才方式与支持政策
(一)红柳青年人才以公开招聘或调动的方式引进,进入学校事业编制,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引进博士分为三个层次,学校按层次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三)学校建立“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人才发展工作体系,大力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全面保障引进人才职业发展。
(四)在两年聘期内,青年拔尖人才享受校内红柳特聘教授岗位相应待遇;青年创新人才享受校内副高级二级岗位相应待遇;青年优秀人才享受校内副高级三级岗位相应待遇。
(五)人才支持政策。
1.学校设立“红柳杰青”“红柳优青”人才支持项目,用于开展科研、国际或国内学术交流等工作。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可直接入选“红柳杰青”资助计划,青年创新人才可直接入选“红柳优青”支持计划,其他层次引进博士达到相应条件后可申报“红柳优青”支持计划。
2.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就读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九年一贯制优质学校,屡获教育质量优秀奖),享受子女入园、入学的福利政策。
3.申领“陇原人才服务卡”。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学校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
4.红柳青年人才其他培养举措包括国家级、省级等各类人才项目和国内外进修访学项目。
5.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或科研团队。
6.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增列为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