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3.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并获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除《岗位计划表》中个别专业有明确要求外)。
5.一般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含)至2008年4月15日(含)出生)。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条件
1.需求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
2.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3.其他要求
无
研究方向: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