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须同期取得。
2.年龄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所列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3.专业及其他:符合《岗位表》所列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须具备相应政治身份并提供有效证明。
(三)不得应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人才引进:
1.引进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且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及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不具备教育行业从业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一)专业
心理学(0402、0771)
(二)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三)有关要求
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心理学(0402、0771)
福利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3〕60号)、《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鄂人才组字〔2021〕4号)、《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及学校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享受对应待遇。符合政策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特聘补贴、配偶安置等相关待遇;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后,符合条件的参照管理岗六级享受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