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素质,能够胜任岗位相关工作;
4.能够安心从事岗位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优先。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需求人才条件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学科领域达到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获得者、贵州省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Ⅰ类)、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排名第一名)同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
二、岗位条件
(一)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二)需求专业
发酵工程、营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动化、企业管理等
(三)其他条件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中科院大类分区发表SSCI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2.近五年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科研经验。
研究方向:
发酵工程、营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动化、企业管理等
福利待遇:
省级领军人才岗位(C类):购房补贴、生活津贴及薪酬待遇面议;
在校工作期间免费使用住房一套;
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1.报销来校面谈期间住宿费和往返路费(需提前预约),参照《茅台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执行。
2.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