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3周岁。
研究方向: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信号与信息处理、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计算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人文社会学
福利待遇:
1.高层次人才待遇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及个人条件面议,一人一议。
2.服务期8年,安家费首期支付50%,剩余按照服务期分年发放。
3.经学校认定专业业绩成果突出的博士,可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4年。
4.引进高层次人才以我校教师名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批准立项后,可享受科研启动费,使用办法按学校科研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根据配偶个人情况,协助安排工作(合同制);有未成年子女的,协助安排入学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