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要求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8.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女生公寓。
研究方向:
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12管理学
福利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
2.专项待遇
(1)学校以取得业绩成果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2)学校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享受甘肃省发放的人才安家补贴,另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政策、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金融服务、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4)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直接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入职前2年提供过渡性住房,因房源不足学校未能提供过渡性住房,按每月发放租房补贴。
(6)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