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第四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第五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应聘人员须满足本公告“引进计划”所规定的专业方向与学术能力条件;自主设置专业、交叉学科专业、特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5.在校就读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者工作期间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哲学0101、法学0301、法律035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0307、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
福利待遇:
1.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者,按照规定办理正式编制,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待遇。
2.博士研究生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可直定副高级职称,入校后即可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相应待遇,已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经考核达到教授学术水平的,在取得教授职称前,校内享受教授待遇。如具备较强管理能力,学校可聘任相应行政职务。
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工程、科研项目;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5.学校可根据配偶的学历情况,协调办理调动手续或安排就业岗位;协调安排子女就近入校学习。
6.安家补贴、科研启动金按照《甘肃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甘医党发〔2023〕50号)文件执行。
7.叠加享受属地政策,根据《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按照人才经费统筹安排,经审核通过,发放安家费及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同时享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项目扶持、成果奖励、建站经费、科研支持、金融扶持、咨询服务等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