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
(3)身心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要求
(1)法律(法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具有较强法律知识和组织沟通能力;(3)了解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流程;(4)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无不良从业记录。
研究方向:
法律(法学)专业
福利待遇:
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