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且具备一定的高校教学科研能力。
应聘人员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收录证明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的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
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且人才在入职后5年内可享受每年8万元人才津贴,入职3年内每年享受1.2万元租房补贴。入职当月一次性补贴人才培育经费5万元。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