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任何处分。
5.入职前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法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法务工作经验,熟悉高校法律事务、有教育行业法务经验、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3.熟悉民法典、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
4.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学校各部门有效协作。
5.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及时处理各类法律问题。
6.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清晰。
研究方向:
法学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