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0年4月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2.专业要求
(1)本科
无
(2)研究生
法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
3.其他条件
无
研究方向:
法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
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引进的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优秀博士,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