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高端人才,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
7.取得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所有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一)引进条件
国内高校或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200名以内的国(境)外高校毕业,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可放宽至3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二名(主持人为导师)。
2.政府部门颁设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5名);
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三等奖主持;
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一等奖主持。
3.理工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一区);
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其中,材料、物理、环境、化工化学、食品生物、土木工程等相关学科博士需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且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2篇;
或在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4篇。CCF-A类论文按一区论文对待。以上期刊均不包含中科院发布的预警期刊,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分区为准。
4.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上业绩为取得博士双证来我校报到前近五年取得,论文署名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二)学科专业(代码)
中国语言文学(0501),外国语言文学(0502),新闻传播学(0503),考古学(0601),中国史(0602)
研究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0501),外国语言文学(0502),新闻传播学(0503),考古学(0601),中国史(0602)
福利待遇:
(一)博士引进待遇
A类博士可享受税前50万元引进津贴,自然科学类提供15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每月发放2000元人才奖励绩效,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校内高套一级待遇(限三年),同时可享受洛阳市住房补贴10万元或1200元/月租房补贴、2000元/月生活补贴(补贴期2年,以洛阳市当年政策为准);
1.博士津贴分三年兑现;
2.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家属安置:A类博士及B类博士中在32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经个人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可协商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4.服务期:博士服务期8年,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12年;
5.享受学校待遇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洛阳市相关人才待遇(依据洛阳市当年政策执行)。
(二)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分为 A、B、C、D 四类
A 类人才可享受最高 100 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每月 4000 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三年);
B 类人才可享受最高 70 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每月 3000 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三年);
C 类人才可享受最高 40 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每月 2000 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三年);
D 类人才可享受最高 20 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每月 1500 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