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层次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或知名度,能领导和组织本学科团队并产生较大学术影响。
2.科研方向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
3.博士且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且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经学校评估前期科研教学成果达到学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
二、一级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备注:
本硕博任一阶段有金融工程或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教育经历优先
研究方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学术骨干引进待遇
1.基本待遇:根据引进博士教育和工作背景、毕业院校、学术成果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引进费。入编前,学校与博士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规定标准购买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待编期间参照以下标准享受薪酬待遇:(1)未获高级职称者按专技十级岗位执行;(2)已获高级职称者按面试评审认定的岗位执行。入编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标准执行。符合学校“厚生人才工程”认定层次,获聘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年可获得相应人才奖励津贴。
2.进岗进编: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学校编制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考核结果,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聘或流动调配手续。
3.完成工作任务的博士享受博士人才津贴。
4.薪酬与其他奖励性绩效按学校政策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