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
硕士
2.专业要求
音乐学,声乐表演与教学,(声乐、器乐方向均可);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舞蹈学(音乐方向)等相关专业
3.专业技术职务及其他要求
35周岁以下,有扎实的音乐功底,掌握声乐/器乐(至少一门),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能独立登台表演,有指导学生参赛、组织音乐会、艺术实践活动经验者优先
二、其他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进取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在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者,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造假、隐瞒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相关岗位工作的。
研究方向:
音乐学,声乐表演与教学,(声乐、器乐方向均可);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舞蹈学(音乐方向)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试用期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
2.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
3.年终考核达标享受奖励性工资;
4.学校为外地职工提供宿舍;
5.职称评聘等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6.高学历、高职称、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工匠级教师等人才,详询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