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我校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备注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统计学(0270、0714)、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1201)、工商管理学(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学(1204)、会计(1253)、审计(1257)、农业(0951)、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971)
福利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享受相应人才层次类型的安家费、生活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引进待遇。
(三)符合福建省、龙岩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
(四)符合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优秀博士可申请直聘副教授。
(五)配偶按“一人一策”商议解决就业。
(六)学校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优质学校。
(七)具有本行业高级职称且取得标志性成果业绩,可依据其思想政治表现、业绩成果等综合考核的结果,按照“一人一策”引进;对于特别紧缺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可适当提高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