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自愿被安排到学校长寿校区,除因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以外,原则上应在聘用的岗位上工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
2.性别
不限
3.年龄
38岁以下
4.其他条件
1.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2.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学历学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士);3.具有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
福利待遇:
工作报酬:按照《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非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报酬计算办法》有关执行,其中工作绩效奖励一般参照同期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报酬待遇标准执行,特殊人才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月均工作报酬6000元以上,并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享受学校有关在岗工作人员交通、住宿、伙食和工会会员等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