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年龄上限
40周岁
2.专业
基础医学、生物学、临床医学、药学、动物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
3.学历学位
研究生/博士
4.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无
5.其他条件
符合医学院特聘研究员岗位的要求。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生物学、临床医学、药学、动物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我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待遇按照浙江大学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