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学历、职称、业绩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包括2026届应届生),45周岁以下。
2.其他说明: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研究方向:
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工学门类
福利待遇:
用工性质为学校直签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工资体系执行。
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与学校签订任务书后,享受市级、区县、学校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根据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优先推荐合同制博士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