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业知识。
(七)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3周岁,在科研创新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仅限社科研究类专业报考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项目申报:支持申报自治区重点人才项目,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支持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新疆社会科学院高端人才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
(三)团队建设:支持打造学术团队,也可加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非实体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四)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聘任现有职称。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五)其他待遇:弹性工作时间可充分保障调研及写作;在博士后进站、保障性住房申请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