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为具有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非在职)及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毕业于“985”“211”高校医学院、“双一流”医科大学,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3年。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医疗专业技术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学历学位层次为具有普通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具体条件;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一般须在38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3年。
3、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研究方向:
临床病理(专业硕士)(A100240)
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按地方人才政策和医院人才政策享受人才补贴,医院按相应录用岗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地方人才政策享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人才服务。
(二)被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医院向录用人员提供完备的外出进修和脱产/在职攻读硕博学历学位支持政策。被聘用人员可申请参加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通过后可被聘为事业编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