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潜心育人,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恪守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具备促进本学科发展所需要的能力和水平。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5.应聘者须在2026年12月底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6.年龄一般在40(含)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一)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二)学科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备注:研究方向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相关
研究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福利待遇:
1.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入职后可享受安家费、人才津贴、科研启动资金等,具体按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办法执行。
3.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周转房;
4.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5.优秀博士、省级人才等享受更高待遇。成果尤为突出的人才可“一人一议”,单独协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