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精神卫生、康复医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内科及相关专业;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45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50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医德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自身医疗技术特色或优势,创新意识与开拓精神较强;
6.精神卫生专业拥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他专业拥有3年及以上二甲及以上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7.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市级以上权威学术团体副主委及以上职务者,或入选市级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
研究方向:
精神卫生、康复医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内科
福利待遇:
1.执行医院临床科室相关政策待遇;
2.来院后取得的项目和成果,按医院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3.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4.符合武汉市人事相关政策的,可优先申报事业单位编制;
5.特别优秀的,具体待遇和职务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