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 198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 36 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回国(来华),或者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 3 年。
2.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
(2)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岗位福利:
1. 长聘岗位 & 博导资格
入选者聘任为长聘副教授,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及博士后招收资格。
2. 全球竞争力薪酬福利
(1)国际一流薪酬:年薪制,提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薪酬支持。
(2)高标准安居:提供校内高标准人才周转房,给予搬迁费;享受 “三限房” 购房优惠,可申请政府人才购房补贴。
(3)丰厚人才补贴:提供国家和地方生活补贴配套,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4)多重福利保障:按规定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提供人才补充医疗保险、在职研修、健康体检、带薪节假日、校内餐厅等。
(5)生活无忧:协助解决子女教育、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往来港澳人才签证等。
3. 全方位科研支持
(1)科研经费:入选者享有国家提供100-300 万元科研经费,同时叠加广东省、东莞市和学校的配套经费支持。
(2)团队支撑:独立 PI 制,支持与境内外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支持招收博士后、特任研究员、研究助理等专职科研人员,学校提供相应经费资助。
(3)实验及办公条件:办公地点现位于松山湖科学城,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充足的科研实验空间及项目开展所需科研设施。
(4)专业申报服务:权威项目申报专家一对一指导,协助办理和认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和东莞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