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医学、中医学、分子生物学或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经医院学术评议,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三区或IF>3.0的期刊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
(2)在《期刊引用报告》JCR四区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EI来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KU)》或CSCD(核心库)来源等期刊上发表2篇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不含综述及导师经验)。
研究方向:
中西医结合防治血液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
福利待遇:
(一)经费待遇
1.人事工资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我院、全脱产在我院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个人年薪不低于30万元(含政策性补贴)。
2.博士后在院期间计算工作年限,全脱产博士后取得的教学科研等业绩可享受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全脱产博士后成功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福建省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A类)等上级项目,若文件中明确规定该项目资助经费含有博士后日常经费(可用于博士后工资支出),可在院内个人年薪的基础上叠加享受。在职博士后成功申请上级项目,若文件中明确规定该项目资助经费含有博士后日常经费(可用于博士后工资支出),可由基地按照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按月发放。
(二)住宿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医院给予申请大学城人才公寓(费用由医院支付)、大学博士后宿舍或每月3000元的住房补贴。
(三)职称评定
博士后人员进站工作期间,可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任职的原则意见》并结合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相关文件政策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户口迁移
1.博士后人员进站,在站期间只办理本人户口迁落手续。
2.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含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定向委培人员)和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未转入我院的博士后人员不予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五)社会保险
在站期间,医院给予缴纳两年社会保险。
(六)外籍博士后相关政策
外籍博士后的工资待遇与国内博士后相同,医院为其购买在站两年期间的社会保险,外籍博士后自行负责国际旅费、探亲等其他费用。
四、科研支持
科研启动经费:按岗位类型发放10万科研启动经费,拔尖人才可提升至50万元。
研究方向:
研究涉及血液疾病特别是血液肿瘤的疾病机制、临床基础、临床应用等。重点围绕淋巴瘤、白血病等血液肿瘤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研究中的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究。以中医药防治血液肿瘤和血液病病证结合共性研究作为学科特色和优势,形成四个稳定的研究方向:①中医药克服血液肿瘤多药耐药应用与基础研究;②血液病病证结合共性技术研究;③中医药调控血液肿瘤免疫和炎症的应用和基础研究;④中医药治疗难治性血小板减少及其相关病症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