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4月14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14日之后出生)。特殊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承担眼视光技术专业教育教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工作
研究方向:
眼科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眼科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