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正高职称人员,年龄63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柔性引进人才无年龄限制。
7.工作地点:我校现有天河校区、白云校区、清远校区三个校区,应聘人员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备较好的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符合专业所在教学科研团队研究方向,能够胜任教学、科研或社会服务工作,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前3名)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生物学、药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新闻传播学等;国际贸易学、会展、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茶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
福利待遇:
(一)基本薪酬待遇:完成额定工作量,税前年薪15万—62万(含五险一金),具体根据学历、职称、业绩等综合认定。(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周转房:根据人才业绩等情况核定。(三)特别优秀的人才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应聘人才实际情况及学校有关规定提供优厚薪酬待遇、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