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三)年龄要求见附件1(应聘者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如特别优秀或岗位急需等特殊情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教育阶段须在境内完成。
(五)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目前为我校在职工作人员;
2.2026年7月31日前无法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含在职);
3.在读博士研究生(含已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尚未办理入学手续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广播电视艺术学(A130305)、美术学(A130401)、中国古代文学(A050105)
福利待遇:
(一)受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30万元人民币(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二)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任务。(三)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要求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未取得的,则在聘期结束后不再续聘。(四)受聘人员聘用一年期满后,可以申请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受聘人员在职读博期间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