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人才类别
高技能人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前五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一名(团队赛排名第一)、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特级导游。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或“江苏工匠”称号的人员。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一)专业要求
旅游管理
(二)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2.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前五名;3.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一名(团队赛排名第一);4.获得过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5.获得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6.获得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或“江苏工匠”称号;7.全国技术能手;8.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9.全国特级导游。
研究方向:
旅游管理
福利待遇:
(一)引进待遇(万元)高技能人才:生活和购房补贴为30-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5万元。注:具体待遇根据业绩成果和水平实行一人一议。(二)其他待遇1.低职高聘:一般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专业技术九级岗待遇;业绩突出的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副教授七级岗待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学校认定可高聘一级,三年后按照实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2.过渡性住房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第一年房租由学校提供,后两年学校承担一半房租,标准为1500元/月。3.符合条件可申请获得省市级人才项目,并获得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和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