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础资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业绩要求(满足其一即可):①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②被授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③近五年来,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④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及以上;⑤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奖项;⑥以第一作者在SCI、CSSCI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⑦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专著1部以上;⑧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
3.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设计、国际商务、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体育人文社会学
研究方向:
食品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设计、国际商务、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体育人文社会学
福利待遇:
(一)引进待遇(万元)生活和购房补贴为4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方面,自然科学类为20-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为10-20万元。注:具体待遇根据业绩成果和水平实行一人一议。(二)其他待遇1.低职高聘:一般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专业技术九级岗待遇;业绩突出的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副教授七级岗待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学校认定可高聘一级,三年后按照实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2.过渡性住房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第一年房租由学校提供,后两年学校承担一半房租,标准为1500元/月。3.符合条件可申请获得省市级人才项目,并获得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和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