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需求
地理科学类(地理学)、环境生态类(生态学、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水利类(水文学与水资源、水文及水资源)、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环境安全技术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灾害防治工程)、土建类【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等相关专业)、测绘类、生物科学类、海洋科学类、森林资源类、历史地理学、科学教育类【地理教育、学科教学(地理)】、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学类(人口学)等相关专业
备注:以上专业需求栏括号中为重点招聘专业方向,但不限于此,其相关学科交叉专业符合条件也可应聘。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弘扬教育家精神,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学术视野,较好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学术潜力。
3.身心健康,体检参照机关体检标准。
4.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者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海外(境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
聘用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岗位奖励,住房补助,科研资助经费。按规定可叠加享受高端成果奖励。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若获得国家级、省级项目可按政策继续叠加享受配套政策待遇。
4.子女可按政策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底蕴深厚、人才辈出、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5.可按政策申请入住学校周转过渡房。
6.达到学校“高端人才”及以上层次的引进人才可按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