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2—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三)招聘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研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博士后或具有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近五年取得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两项的:(1)主持完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1项;(2)在本学科发表我校认定的A类核心期刊学术论文5篇以上;(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
—3—省部级及以上荣誉;(4)博士学位论文获评省级以上优秀论文;(5)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同级别成果。2.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读博期间取得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两项的:(1)在本学科发表我校认定的A类核心期刊学术论文5篇以上;(2)主持完成厅局级项目2项或省部级项目1项;(3)获得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奖励2项;(4)博士学位论文获评省级以上优秀论文;(5)参与省部级以上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等学校认定的教学类项目;(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同级别成果。3.学科教学论教师专业为教育学、学科教学论,且具有中级职称或获省级以上教学荣誉者。
研究方向:
0401教育学/0451教育/1301艺术学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2.住房补贴:提供住房补贴;3.科研经费:按校内政策提供科研经费支持;4.学术环境:提供办公条件、设备及实验空间;5.子女入学: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6.人才服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协助申领陕西省“三秦优才卡”,可享受出行、户籍、教育、医疗、住房、居留、海关、外事侨务、创新创业、旅游、银行、保险等多项绿色通道或人才便利服务。